(ps:今天五千字哦!补偿昨天的字数!)
D.K?怎么又是祂?你谁啊咱们认识吗?
而且李苟然很清楚自己的提箱一直带在身边,别人根本没有机会动他包内东西的机会。所以这位叫“D.K”的家伙,究竟是通过何种方式将这份东西塞到李苟然的手中得呢?哈,想不到最基本的系统任务尚还没解决,周边的谜题却是越来越多了啊。
说起来,“D.K”在这次穿越刚开局时同样还给过李苟然一把手枪。本来是件好事,哪知道一上手才发现这枪的内部却是生锈卡膛的,总体价值其实相当的鸡肋。
“不会这次给的也是个尴尬货吧……”
李苟然心中默想。不过白嫖即是快乐,既然都拿到手了,他仍是打开了床头柜上的小夜灯,打算在约好的午夜来临之前,拿这个来消磨时光。
躺靠在床上,李苟然翻开了书页。呃,他通读了几篇下来,发现这所谓的“笔记”居然是道格李这个系统模拟的“假人”(或者用网文里比较惯用的称呼,原主?)在上毛克均私立侦探大学期间的日记:
『1876年,春,2月15日,多云
啊啊,终于考进了梦寐以求的侦探学校。虽然只勉强交的起第一学期的学费,不过我相信凭借自己的努力,一定可以靠取得奖学金来解决这一问题。不管怎样,从家乡出发,前往毛克均所在的莱克星顿城的火车即将到站,写完这行字后,就赶紧收拾好行李,准备下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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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6年,春,2月16日,微微刮风
哇塞!毛克均学校好大好漂亮!完全不是我这个乡下小子以前呆的地方所能比的,真希望我能在这里结交到几个友善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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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6年,春,2月17日,天气忘了
上午上课上了一整天,下午还有体能课,累死个人。日记明天再写好了。』
………
李苟然瘪了瘪嘴。写日记也还能犯懒癌的?虽说,感觉这点是挺像自己哈(诶嘿,李苟然卖萌似的吐吐舌头)。算了,看样子前面也只是这家伙用于抒**感用的无聊随笔,不如先看看后面有什么更具价值的东西再说吧。
于是李苟然连续翻动好几页,一口气跳到了笔记的中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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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年,夏,6月9日,天气晴朗
总得来说……这一年多的新学校的生活还是挺难适应的。来这里念书的好像全是些富家子弟,班上就我一个人是穷人,所以常常显得格格不入。好在昆汀小姐从来不会介意我这点,依然陪伴着我。有她在,可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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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汀同小姐?哦,指的是克里斯蒂娜吧。原来在背景剧情里她和道格李早就认识啊。想想也是,毕竟他们三个是队友,如果假身份是胡乱凑在一块的几个陌生人的话,老实说还挺违和的。
李苟然继续往下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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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年,夏,6月10日,天气有点冷了
今天射击课又拿了A。果然,即便是我这样没见过世面的小孩,也会有自己特别擅长一面。在我持枪进行实弹训练的时侯,昆汀小姐一直站在边上看着,冲我露出淡淡的微笑。
不过,下午的格斗测验我就做的有些不太好了。我虽然自恃掌握了各种格斗技术,但因为长年吃的太少,体格瘦弱没有力气去搬动那些大块头的同学,最后只得了个B—。
昆汀小姐告诉我不要气馁,下次会做的更好。她还邀请我晚上到她在校外居住的处所与她见面,她说要给我补习我不擅长的文化课和历史课。嘿嘿,不得不承认,昆汀真的很会体贴人。
晚上,看了会儿书后,我们一如既往的倒上了红酒。我开始轻吻她曼妙的红唇,一边悄悄的暗中用力,把她推到了床上——』
——停停停停停停!!!!!
李苟然一个急刹,手头差点把纸张**成一团。他做贼心虚的抬眼望了眼周围,并没有一个人在偷看。而隔壁的克里斯蒂娜本尊依旧在和男友为爱鼓掌,应该还不知道这些笔记上的惊天内容。
卧槽,这怎么回事!虽然前半段里的那种青春懵懂的刻画已经让李苟然有所察觉,但他是真没想到居然这么快二位就上本垒了。话说马克斯韦尔去哪儿了?道格李怎么能抢朋友之妻呢?没有他出场,整个剧情都怪起来了!
嗯,咳咳。李苟然才不是感兴趣呢。总之他迫不及待的接着往下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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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年,夏,6月11日,天气忘了
今天周末,和昆汀小姐一起去逛街。日记没时间写,明天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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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年,夏,6月12日,天气忘了
今天昆汀小姐想要吃校外某家店的牛排。放学后陪她去吃了。回宿舍时已经很晚了,开灯写作的光会影响到室友,所以日记没办法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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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年,夏,6月13日,天气忘了
芜湖!今天是昆汀小姐的生日!陪她大玩特玩了一整天!现在决定在她家过夜。啊,听到她洗完澡后叫我了,接下来要做的事可不能耽误。日记的话,明天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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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年,夏,6月14日,天气忘了
今天不是昆汀的生日,也没有课。昨天疯过以后,她也暂时不打算出去玩,所以我今天一整天都有闲。但是呢,明明有闲,怎么就是不想写日记呢。我可真是个小懒虫啊诶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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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苟然气的一把将日记丢了出去。给老子认真写啊!道格李你这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混球!连天气都懒得记可真绝了啊!
哼,接下来的内容,李苟然也懒得看了,直接翻到了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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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年,难过的秋天,一场悲戚又绝望的阴雨(并没有标写具体是哪天)
和克里斯蒂娜·昆汀小姐分手了。她干脆的甩掉我,爱上了新转学过来,帅气又富有的马克斯韦尔·科南少爷。两个人现在整天在我面前如胶似漆,真是令人气愤。
好希望自己会魔法,可以施展一个足以挽回情人的咒语。或者说,弄一个诅咒这帮只会见异思迁,横刀夺爱的混账们的法术也挺不错。可惜我不是魔法师。毕竟,这世上具备魔法才能的人少之又少,而且还得经过长久且系统的学习,才能施展一个简单的奇迹。
想来想去,生来便会使用魔法的,也就唯有教科书上常提的那帮“怪物”了吧。哈,虽然我们的使命是消灭它们,但想不到我也会有羡慕他们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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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马哥这不就来了么。还顺带给道格李来了个牛头人。李苟然对这个结局既不意外,也不感冒。哼,因为他早就过了会对纯情罗曼史感兴趣的年纪了。
唉,所以又是个没卵用的东西吗。也就看着当个玩耍了。挖着鼻孔,他把笔记重新放回了箱子内。可就当他返回床沿,准备躺下的瞬间,笔记几段话突然在他脑海中被复述,犹如肉体过电,浑身一阵激灵。
——这世上具备魔法才能的人少之又少,他们得经过长久系统的学习,才能施展一个简单的奇迹。
——而生来便会使用魔法的,也就唯有教科书上常提的那帮怪物们了。
这两句话看似无非只是补充世界观的随口一说,可是仔细去想的话,便能发现其中的重大问题。
李苟然瞪大眼睛,盯住怀表上即将到达的12点,微微颤抖的自言自语:“如果说,对于这个世界的人类来讲施展魔法和奇迹是件极度困难的事,那被自己一枪爆头的娜塔莎,是靠什么死而复生,甚至连脑袋上子弹孔都愈合掉的呢?”
之前是李苟然不懂这些细节,自顾着心虚去了。现在来看,这个世界天生便能使用魔法的存在,仅有与人类世代为敌的怪物们——娜塔莎,你果然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上身了,对吧?!
感谢这个世界已经步入了工业革命,李苟然一阵翻找,竟从客房的柜子里找到了支备用的手电。接着,又检查了遍始终贴身携带的怪物克星——【秘术烫金黑曜石左轮】,确定不再会有走火的问题了,便将之藏在风衣的袖子底下,以便他出其不意的开枪射击。
末了,李苟然煞有介事的整理好衣领,戴上帽子,准备出门。哼,这个点了,还是能听到隔壁二位不知羞耻的运动声,真为他们感到害臊。
罢了!李苟然大手一挥,推门离去。同伴们,侦探的任务,就交由我来做好了!神侦探道格李,一枪解决委托案件,二周目,走起!!!
邪恶的怪物,就靠这把还剩下五响的超级军火来解决掉吧!
………解决掉吧!
………解决掉吧!
………吧?
呃。跟个没头苍蝇似的走了好一段路后,李苟然才突然发现了一个更加严峻的问题。
说是去老地方,可这黑灯瞎火的,又没有管家带路,自己如此的乱晃,也找不着目的地啊。
不,先别着急,他自有办法。站在一条分叉口处,李苟然合上眼默声捏捏自己的鼻梁,尝试回想过往。他记得的,很久很久以前,自己就从黑皮书里学到过怎样靠谱的处理迷路的方法。他记得是……啊,想起来了,就是那个!
李苟然身上左摸右找,好容易翻出了枚小小的硬币。他将硬币贴于唇前轻吻一下,默念几句幸运咒语,然后兀的把它高高抛起——
正面。好,走左边。于是李苟然坚定不移的抬腿启程。这招真是百试不爽。
同样的伎俩他也在竞技场里面用过,忘记的童鞋可以倒回去再看一遍。
不一会儿,李苟然终于走到了他和娜塔莎相约的圣地——被滑铲弄翻的娜塔莎骑乘于李苟然的腹部,而后被他一枪失手射杀的昏暗走廊,想来想去,老地方只能是这儿了——诶,等等等等,怎么没看到她人啊?
李苟然打开了当初藏尸用的柜子。在电筒光芒的照耀下,他甚至都在里面发现了从娜塔莎的娇躯中遗留下来的鲜红液体和脑浆妹汁儿,可依旧只见其迹,不见其人。
话说回来,他还看到了柜子内的门板上,有着一个小小的血手印。用屁股想都知道这肯定不是他自己盖上去的。
或许娜塔莎就是在被李苟然枪杀藏尸后不久,一个人突然于黑暗中惊醒。随后,顶着头上还在滋滋冒汁儿的小洞,吱呀的轻轻推开柜门。一脸死相的娜塔莎便如此蹑手蹑脚,摇摇晃晃的行走在魏克利夫宅邸那幽暗的过道上,摸索着走回了自己的房间——噫,画面感实在是太强,李苟然都不敢再往下多想力。
所以,她现在究竟去哪儿了呢。时间早就超过12点了。李苟然看眼怀表,不认为娜塔莎像是那种会迟到的人。没办法,李苟然只能顺着走廊继续走下去,看看能不能找到别的线索或踪迹。
啊,李苟然吃惊了。果真是天无绝人之路,顺着直走,再拐了个弯后,他便看到了某人的白色身影。
依然是刚见面时,穿的那身素白的衣服,不过现在这件是对方新换上的,所以并没有血迹在上头。
由于这条走廊贴近宅邸的最边上,所以左面每隔几米便会有一扇窗。仅有10多岁出头的,勋爵家的乖巧大女儿,娜塔莎·魏克利夫小姐正微微踮起脚尖的趴在窗口处向外眺望。银色月光洒落在她淡金色的发梢上,好似厚涂的油画,朦朦胧胧的,隐隐闪耀出别致的辉光。
但是像李苟然这类的奇葩是欣赏不来世间的美好事物的。他现在脑子里想的,全是如何赶紧完成任务,以及家里的大排。
娜塔莎并未注意到李苟然的到来。而后者本来是想连话都不说,直接跳脸开枪的。可是那样好像很不礼貌,而且娜塔莎也并不害怕【秘术烫金黑曜石左轮】的威力,所以李苟然只能先上去和她话术一番,看看能不能把附身在她体内的怪物先逼出来,再进行物理驱魔。
“哟。”李苟然拉低帽檐,刻意耍帅道,“我还以为,你会在老地方等我呢。”
娜塔莎闻声,眼珠动了一下,移过来看他。
“这里……不就是么。”
娜塔莎依旧惜字如金,面上的皮肤也苍白到吓人。
李苟然关闭了手电。即便是他,也没有那种一边把光打在人家脸上,一边和人家继续神态自若的说话的习惯:“可我去找了那个我把你尸——咳,肉体藏起来的地方,怎么没瞧见你呢。”
娜塔莎停止了眺望。
她从窗边收回抵在窗沿边上的下巴,背过手一步步的靠近李苟然。然后,在五米开外的地方停下了。虽然她依旧是保持着原有的淡漠神情,可她那双大且锐利的眼中,却微妙的展现出了几丝嫌恶与好笑:
“我说的老地方,是指咱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焯。李苟然喉头一哽,心想也是。在那种性质的地方会约时间见面的,可能就只有双方都是仇人的情况了吧。
“好了,小怪物,我已经看穿你的把戏了。”李苟然懒得和她再玩文字游戏,直接自爆,“没有人能在爆头后还不死,除了怪物。所以,我来这儿的目的是亲手为了干掉你。总之快快给我显出真身吧,怪物!”
娜塔莎愣住了。旋即,她继续靠近目标,哪怕这个举动已经让李苟然感到了威胁,甚至摸出枪来,对向了她的脑袋。
“喂喂,我允许你过来了吗?给我停下,不然,我可开枪了啊?”
李苟然没再开玩笑。他的指头已经搭在扳机上,随时皆能按下了。
“就一个侦探来说,你看起来不太聪明,不是吗。”娜塔莎步步逼近,“或者说,,只是因为出于你对我的不了解,才导致你做出了这些威胁的行径。好吧,要想开枪,你开便是了。【反正子弹在我的面前,根本毫无意义。】”
什,什么?不信邪的李苟然想要立马开枪,竟然发现扳机被什么奇妙的力量所卡住,发射不了。
另一边的娜塔莎,口中念念有词。喑哑的咏颂着某种李苟然从未听过的晦涩词句,好似铁轮磨砂,午夜莺啼。
这些怪异非人的音节,正争先恐后的钻进李苟然的大脑,令他渐渐视线模糊,无法看清前方的道路。
唔,这,这是!
他握枪的手慢慢垂下,失去了瞄准的目标。他眼前的一切好像被干扰的电讯号,杂音,雪花,飞快来回切换,让人恶心反胃,难以抵抗。
娜塔莎走到他的身边了。无法抗拒的走到了李苟然的面前。该死的怪物,离我远点——但他颤抖的嘴唇根本说不出半个字来。想要后退,双腿却如深陷泥泞,沉重不已。
“好了,好了。乖乖听话。”娜塔莎的语气像是在安慰一个执拗的小孩,不过当她看到李苟然脸上痛苦的表情是,似乎还是有些于心不忍的挪开了视线。
“谁叫你这么倔强呢。不过既然选择了你,也只能继续倒地了。”娜塔莎微微叹气。虽然夜晚还很漫长,可他们即将要做的事情,还多的很呢。
接下来,她命令的口吻对失去抵抗的李苟然说说:
【现在,跪下来,让我摸摸你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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